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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作者: 抚仙湖站 更新时间: 2018-08-27

一、未经实验室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本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实验人员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来人员做实验;不得随意外借实验室内的各种仪器设备与试剂药品。
二、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专用实验的物品。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他设备。
三、实验人员必须在实验室负责人在场或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专业仪器;实验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仪器一旦出现故障,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详细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损失轻重给予一定的赔偿。
四、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和“三废”处理;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避免伤己、伤人,污损实验五、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时,需要随时关注仪器的运行情况;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打开或关闭室内电源插座。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及处理与实验无关的事;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实验完成后,请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清洁台面,关好水、电、气、门窗,洗净双手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七、所有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参观访问等人员,必须如实登记。
凡使用本实验室者,务请自觉遵守本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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