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高原深水湖泊研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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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站食宿管理制度
作者: 抚仙湖站 更新时间: 2018-08-27
为了给来站科研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食宿条件,更好地发挥抚仙湖站的科研支撑平台作用,特制订如下规章制度:
1、抚仙湖站食宿收费标准为:本所人员120元/人•天(含每天餐费30元);所外人员200元/人•天(含每天餐费30元)。所外学术交流活动等团体入住抚仙湖站的,可享受适当优惠价格。本站收费标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宾客入住前需提前1天联系抚仙湖站宿管人员,询问房间情况;单批入住人数超过10人须取得站长批准后方可入住。如无提前预约,造成无法入住,后果自负。 
3、宾客入住时需填写登记表,出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经核对无误后,办理入住手续。宾客须按指定的房间入住,不得留宿他人,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如需更换房间请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统一安排。
4、宾客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不开无人空调,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外出时请将房门锁好,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在房间内不得堆放实验物品或其他杂物。  
5、宾客退房时请将所有个人物品与实验物品带走,不得遗留在房间内,否则物品丢失抚仙湖站概不负责。 
7、宾客退房后必须及时填写<<服务信息表>>,结清住宿费,抚仙湖站不接受欠条等赊账行为,由拖欠住宿费造成的无法再次入住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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