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
作者: 抚仙湖站 更新时间: 2018-08-27
一、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本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来人员做实验;不得随意外借实验室内的各种仪器设备与试剂药品。
二、 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专用实验的物品。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他设备。
三、 保持实验台的清洁卫生。用完的试剂应立即放归原处。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器皿、废液、废物等。
四、 实验用的解剖器械和切刀片,必须在实验材料上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完擦洗干净,装入盒内。
五、 涉及挥发性、刺激性及有毒试剂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对违规者追究其责任。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在特定实验台上操作,不要污染其他工作台。
六、 使用超净台的人员,操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关闭风机及照明开关,用清洁剂及消毒剂擦拭消毒。
七、 所有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参观访问等人员,必须如实登记。
八、 凡使用本实验室者,务请自觉遵守本实验室规章制度。